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材料要求
发布人:刁小伟  发布时间:2010-07-01   浏览次数:672

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材料要求

根据市教委《关于贯彻 <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任职条件要求,高等学校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送材料:

1、经申报者所在学校人事部门盖章认定的下列证书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相应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或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证书(其他语种应相当水平)。

(3)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4)申报讲师和助理研究员职务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一篇(项)以上(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学历申报讲师、助理研究员职务需提高四门以上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成绩合格)。

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两份。

5、《高等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