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 26号,以下简称“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根据“资助计划”培养资助范围和条件,组织本校青年教师开展申报工作。
二、“资助计划”共分教学和科研两大类型,青年教师应根据自己岗位和发展需要,分类申报。
三、“资助计划”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即日起学校可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教师在市教委指定网站“上海教卫人才网”上申报(网址: www.shjwrc.gov.cn)。
四、学校人事处应结合本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者进行评选,择优向市教委报送。
五、请学校人事处在4月20日前将候选人申请表(1式2份)、汇总表等材料,审核盖章后送上海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查自力
联系电话:13801769617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