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请阅读附件《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高校青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的通知》,并于11月28日前,将符合条件人选信息汇总表纸质版送至图文信息中心506室组织人事处。具体内及汇总表详见附件。
附件:青年东方学者沪教委人〔2014〕88号.doc
组织人事处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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