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的通知
发布人:何思涵  发布时间:2017-06-13   浏览次数:249

各部门:

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已开始。请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于630日前到组织人事处填表登记(必须登记,否则申报无效),并领取相关说明材料。

申请认定人员应具有本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20146月以前的合格证都为过期)。同时,申请认定人员应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具有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请相关人员于91日至10日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在网站首页服务大厅内的在线办理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请务必在910日前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根据《教师法》及高校教师上岗资格的规定,高校教师必须持证上岗,若两年内未获得教师资格证,则可取消授课资格。此事关系重大,请有关老师引起重视,认真落实。

注:  1、本次申报材料需提前准备,材料审核当天若材料不全则审核不通过。(本次学历认证不再接受“在认证证明”)

        2、体检需提前一天预约并打印表格,截止日无法打印表格。


2017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注意事项.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