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通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高[2015]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工作。请各部门做好传达、通知工作,现将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03月06--2018年03月20日,申报材料交由组织人事处,报名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备注:根据教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申报高级职称必须有下企业实践工作经历。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2.2018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推荐表
3.2018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学员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18年03月06日